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实习记者 韦璐)12月3日,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263场新闻发布会上,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全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专家组成员庞星火提醒广大市民:与发布病例轨迹有交集人员,及11月26日(含)以来途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香坊区、道外区;11月24日(含)以来途经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11月24日(含)以来途经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11月22日(含)以来途经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11月21日(含)以来途经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泉山区;11月17日(含)以来途经上海市黄浦区、青浦区、松江区;11月4日(含)以来途经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进返京人员,以及接到外省市地县区各级疾控中心电话告知的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要立即主动向社区、单位、宾馆等报告,配合做好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不参加社会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打网约车等,戴好口罩,及早到附近医院发热门诊按规定就医,不要自行购药、服药,向医生告知活动史、接触史及身体异常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