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肉夹馍协会”岂能“碰瓷维权”
■ 来论 据澎湃新闻报道,近日,河南几十家小吃店的商户们称,他们卖的肉夹馍因带“潼关”俩字,被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告了,要求赔偿3万至5万元不等。“潼关肉夹馍协会”最新回应称:“是律师全权代理的,我们也不清楚”。 此前,“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维权事件”就引发关注。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此次“潼关肉夹馍协会”的维权,比起逍遥镇有过之而无不及,仅在近几个月内,该协会就以“侵害商标权”为由,将200余家商户诉至法院。一些经营肉夹馍的商户因遭遇官司压力,日常经营受到严重冲击。 从已有的信息看,该协会的所谓“维权”更像是一种“碰瓷”。因为该协会注册的“潼关肉夹馍”商标属于方便食品的分类,并不适用于餐饮,且被告的商户名没有使用“潼关肉夹馍协会”的商标图案,只是店名和产品名称中有“潼关肉夹馍”字样,与侵权相差甚远。 商标名称与商标是两个概念,“潼关肉夹馍协会”可以有自己的商标,但这不代表它占有“潼关肉夹馍”这个名称,可以垄断全中国“潼关肉夹馍”的经营。这就和沙县小吃一样,此前,沙县小吃同业公会也注册成功了“沙县小吃”集体商标,但公会没有,也不可能把会员单位之外的沙县小吃店全告上法庭,告了也很难赢。 明知赢的可能性很低却仍要发律师函,这恐怕更多是一种恫吓。对此,有些不太懂法律知识的商户可能会选择赔偿,毕竟全国那么多潼关肉夹馍的商户,哪怕有1%的经营者认栽,都是一大笔钱。 此事被曝光后,“潼关肉夹馍协会”把锅甩给律师,这显然是糊弄舆论。没有协会的授权,律师怎能拿到代理权?不过,该协会的这一表态,似乎也让维权背后的利益链隐约现形——一个注册资金只有5万元的“潼关肉夹馍协会”,是不可能有财力去发起几百场诉讼的。所谓的维权,很有可能是协会和律师事务所的共谋。 从逍遥镇胡辣汤,到潼关肉夹馍,为何一些地方行业协会热衷于“碰瓷维权”?对类似维权显然不能叫停了事,相关部门该查查背后的动机和利益链了。 □子枫(媒体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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